婚前財產從哪年開始的
2021-10-25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1
婚前財產從哪年開始的 婚前財產是指男女在結婚之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于這部分財產,通常是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來認定的。那么,婚前財產從哪年開始的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01年4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是2001年4月28開始實施。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若有其他法律問題,可咨詢誦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