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見證人范圍
2021-10-26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47

代書遺囑見證人范圍
想要立代書遺囑,見證人的選擇是個技巧,究竟應該怎么來選擇見證人呢?下面就來說一下代書遺囑見證人范圍。
第一:代書遺囑見證人范圍?
1.已滿歲以上或者十六歲以上有勞動收入的人。在年齡上,見證人必須首先滿足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使法律行為有效。因此,見證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十六歲以上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2.理性健全的正常人。精神障礙。失去理智的人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不得作為遺囑代書人或見證人。
3.能夠獨立理解遺囑內容的人。見證人必須是能夠理解遺囑內容和語言的人。一般來說,盲人。文盲。不知道遺囑語言的人不能成為遺囑的代書人或見證人。
4.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系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證人,因為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的利害關系。
第二:拓展信息
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①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②繼承人。受遺贈人;
③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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