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寫遺囑沒有見證人有效嗎
2021-10-26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5
代寫遺囑沒有見證人有效嗎 如果自己書寫有困難的,是可以請人代書遺囑的。代書遺囑是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才會發生法律效力的,繼承人是需要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繼承的。那么,代書遺囑沒見證人有效嗎?
一、代書遺囑沒見證人有效嗎?
代書遺囑是必須要有見證人的,如果沒有見證人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二、合法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哪些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
a、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b、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c、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并注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4)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數份遺囑哪個有效
《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所謂撤銷,是指取消原來所立遺囑的全部內容;所謂變更,是指對遺囑所作的補充或者部分修改。
具體撤銷或者變更的方法是:撤銷或者變更遺囑,應與設立遺囑時的程序相適應。如,撤銷代書遺囑,仍應邀請原代書人、見證人到場,立遺囑人作出撤銷聲明;如果撤銷后重新立遺囑,應在所立新遺囑中注明原遺囑撤銷;如果撤銷自書遺囑,應在后立的遺囑上注明撤銷先前的遺囑,沒有注明的,應以最后的遺囑為準。如果是撤銷公證遺囑,必須經過再公證。公證遺囑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遺囑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遺囑形式撤銷公證遺囑。
如果你有其他疑問,可以向我們誦盈的律師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