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律師可以做代書遺囑的見證人嗎?
2021-06-18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0
受雇律師可以做代書遺囑的見證人嗎? 現在很多人在做遺囑的時候,特別是代書遺囑都會請律師,代書遺囑又需要見證人,那么
雇律師可以做代書遺囑的見證人嗎?看看下面的內容吧。
根據相關法律受雇律師是可以做代書遺囑見證人的。代書遺囑生效的條件。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證人代替遺囑人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根據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根據遺囑人的意思記錄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不得修改或修改遺囑內容。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其中一人可以作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得以組織名稱作為證人。《民法典》對證人人數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證代書遺囑的確是遺囑人真實意愿的表現,也為了防止以后遺囑效力發生糾紛。
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字,并注明年、月、日。代理人應當將寫好的遺囑提交給其他證人核實,并當場向遺囑人宣讀。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字,并注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以上,最好在遺囑上簽字,少必須保證兩人簽字。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自簽字,不允許他人簽字。
4、遺囑代書人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并非未成年人或精神上、智力不健全者。遺囑者必須非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由于繼承人、受遺贈人直接參與繼承,與繼承人之間存在著直接而重大的利害關系,如果讓他們擔任遺囑代書人,難免會弄虛作假,損害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現篡改遺囑、歪曲遺囑意圖、增加或減少遺囑內容等行為,對其他繼承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即便是遺囑代書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本人并無惡意,也不會弄虛作假從中獲利,但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必然會引起他人的懷疑,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所以,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成為遺囑代書人。
受雇律師可以做代書遺囑的見證人嗎? 遺囑代書人和見證人的要求: 1、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應為成人或十六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2、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理性健全的正常人。心理異常,失去理性的人,是沒有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因此,不能作為遺囑代書人和目擊者。
3、遺囑代理人和見證人必須是能夠理解遺囑內容和使用遺囑語言的人。在正常情況下,盲人、文盲和不知道遺囑語言的人不能成為遺囑代理人或證人。
4、遺囑代表和見證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關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代表和證人。更多代書遺囑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