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送達辦理流程
2021-11-09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9
公證送達辦理流程 現今各種公證越來越多,有當事人直接來公證的,也有執法部門送達執法文書采取公證送達的。那么公證送達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1、郵寄公證:一般只需要公證員隨當事人共同到郵局把要送達的文件遞交給郵局辦理郵寄手續即可。
2、直接送達:一般是由送達人和公證人員一起到向受送達的送達。公證送達是一種有效的辦案手段。目前,在基層質監部門執法辦案中,執法文書送達難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送達難嚴重影響了執法工作的開展,因此,解決送達難問題對執法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實踐證明,采用公證送達可較好地解決送達難這一問題,公證送達是不能取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更多相關知識可咨詢誦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