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用什么辦法繼承父母房產?
2021-06-2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9
子女用什么辦法繼承父母房產?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不單單是一種情況,在實際生活中,可能有各種各樣的情況,所以這個問題,我們還是用一個簡單的案例來說明一下。
張某原來是插隊知青,有哥哥和姐姐。張某回城后一直和年邁的父母一起生活,照顧著兩個老人的飲食生活,房子的所有權人是父親。不久前兩位老人相繼去世。現在哥哥提出了房產繼承權,但他有別的住宅,也沒有履行撫養義務的姐姐長期在國外生活,放棄繼承,想把她的份額轉讓給張某。那么,哥哥有遺產繼承權嗎姐姐的繼承份額能給張某嗎?
相關法律解答: 根據你反映的情況,如果你的父母沒有留下遺囑,你應該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執行法定繼承順序。
子女用什么辦法繼承父母房產? 根據《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或虐待被繼承人的;
4.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很明顯,張某的哥哥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履行贍養義務,但也沒有失去繼承權,所以張某和哥哥、姐姐三個人都是合法的繼承人。對于每個人具體繼承房產的份額,可按照《繼承法》第13條的有關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一般應均等。但本條第三款又規定,對被繼承人履行主要撫養義務或與其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多分。
此外,張某姐姐的意思并不是放棄繼承,而是在接受繼承后,把她應得的份額轉給張某。但愿你們本著互相理解、和諧團結的精神,具體協商處理好房地產繼承事項。若談判失敗,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子女繼承父母房產主要是依靠法定繼承的方式。如果您看了文章之后還有其他問題,那么請聯系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