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房產繼承怎么寫
2021-11-2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32

遺囑房產繼承怎么寫
房產不立遺囑是很容易引發很多的矛盾的,所以現在不少人在準備房產遺囑,下面就來說一下遺囑房產繼承怎么寫?
第一:遺囑房產繼承怎么寫
1.首部。(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XXX遺囑”。(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2.正文。(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
第二:房地產繼承辦理材料。
①提供被繼承人的身份和死亡證明,包括:
(1)身份證、戶口本(回鄉證、臺灣同胞證);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醫院死亡證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隊出具的死亡證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和遺體火化證明原件。
②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1)提供已婚結婚證;
(2)提供離婚證原件;
(3)未婚、喪偶后未再婚的,應當提供死者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者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婚證明、結婚證明、未再婚證明。
第三:遺囑繼承的注意事項。
1.遺囑人以遺囑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視為無效。
2.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相反,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喪失,部分或所有權轉讓,部分轉讓的,視為撤銷或部分撤銷。
3.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和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視為與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第四:遺囑繼承相關內容。
①民法典實施前訂立的遺囑,如果內容合法,有充分證據證明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可以認定遺囑有效。
②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實是死者的真實意思。如果有自己的簽名并注明年、月、日,沒有相反證據,可以按照自己的遺囑處理。
③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立的遺囑,即使后來有行為能力,仍然是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失去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效力。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