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繼承需要什么手續
2021-11-25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83
農村房屋繼承需要什么手續 在我國,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即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那么農村房屋繼承需要什么手續呢?
一、農村房屋繼承需要什么手續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
?。?)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親屬關系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農村房屋繼承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若有其他法律問題,可咨詢誦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