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能不能繼承?
2021-06-2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6
宅基地能不能繼承? 對于農村宅基地,一直是人們爭論的焦點,特別是宅基地能不能繼承的問題,一直是很多人的疑問,所以下面的文章就來說一下宅基地能不能繼承的問題。
首先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和集體,不屬于個人財產,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但是不少人因為宅基地會引起一系列的糾紛。 第一,發生宅基地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如果不能協商,可以由人民政府處理,不服政府處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14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之爭,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個人和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如果雙方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后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糾紛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狀況。
宅基地能不能繼承? 第二,宅基地權屬紛處理原則。1、行政預處理程序原則。主要是指宅基地所有權糾紛案件。在最終提起行政訴訟之前,相關行政機關必須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現有利益保護原則。現有利益保護原則主要是指在宅基地所有權糾紛解決之前,即在確認所有權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宅基地的現狀,不得破壞宅基地上房屋、林木等附屬物的現狀。
使用宅基地的申請程序。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村委會應當每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公布名單。自名單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報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調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調查和大眾調查,審查住宅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制作調查記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步審查合格后,發行《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建設申請書》。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審查并簽署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建設申請表》,證明申請人原住宅用地和家庭成員的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
(5)審核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后,完成審核,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并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向符合審批條件的縣人民政府報告。
(6)批準。縣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與鄉鎮政府人員合作,按照《建設用地許可證》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現場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與者應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后,用地申請人可以開始施工。
(8)驗收證書。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程序,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更多相關宅基地繼承的問題,歡迎咨詢了解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