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47

遺囑繼承人的范圍都是誰?
遺囑繼承人范圍,從法律上說就是法定繼承人范圍,遺囑只是指定哪個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
遺囑繼承人的范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以及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但遺囑繼承人的范圍并不完全受到法定繼承人范圍的限制。
可以超越法定繼承人,但是要給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根據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6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的財產贈與給國家、集體或者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公民也有權把自己的財產遺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這種人可能是與被繼承人無任何親屬關系的公民。
但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為受遺贈人,不能作為遺囑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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