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
當一方實際履行了對另一方的扶養義務后,應當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四川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小唐和唐爺爺訂立了口頭的遺贈扶養協議,隨后小唐便一直在實際履行對唐爺爺的扶養義務。但唐爺爺卻又反悔立了一份遺囑,寫著把自己的遺產留給別人。
那么,口頭的遺贈扶養協議有效嗎?
經查,小唐和唐爺爺雖未簽訂書面遺贈扶養協議,但有證據表明雙方事實上已形成遺贈扶養關系,小唐也實際履行了扶養義務。
根據《民法典》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由扶養人按照協議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最高法關于適用《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中也規定,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后,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抵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抵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抵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
最終,法院判決小唐在履行了扶養義務后有權根據遺贈扶養協議取得唐爺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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