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
近日,山東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章大爺與老伴章大娘有一套共同房產,老伴去世多年后,章大爺來到房產局,想將共有房屋過戶至自己名下。
但這時,工作人員卻發現,章大娘去世時,她的母親還在世。那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章大娘的母親也能繼承一部分房子的份額。
此后,章大娘的母親過世,老太太繼承的那部分房產份額便由她的兒子,也就是章大娘弟弟繼承。
所以,章大爺想要過戶房子,還需要取得妻弟的同意才行。
即便妻弟已在國外定居,并加入了外國國籍。但是為了保障房屋共有人的權益,章大爺還是不能私自過戶。
最終,章大爺通過法院的調解,和妻弟達成協議,房產歸章大爺和兒子共同共有,章大爺的兒子自愿向舅舅支付全部房屋補償款人民幣19萬余元。
共同房產想要完成過戶,首先應當與其他共有人協商一致并簽訂協議,全部共有人一起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或者需要有法院的法律文書才能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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