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
近日,王大叔將自己的兩個妹妹告上了法庭。兄妹對簿公堂,為的正是父親留下的一套房。
王大叔認為,父親生前曾明確表示百年之后這套房屋歸自己所有,有三個親戚可以作證,因此請求法院按照口頭遺囑,判決房子歸自己所有。對此,兩個妹妹并不同意。
那么,口頭遺囑有效嗎?
根據《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王大叔的父親立遺囑時,情況并不危急。他有著足夠多的時間訂立書面遺囑,但并未訂立。故依據規定,法院判決口頭遺囑無效,不支持王大叔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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