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6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至繼承人的法律行為。
二、房產繼承如何辦理
房產繼承辦理流程: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書、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契稅完稅憑證。
(4)遺贈繼承需要繳稅;法定繼承不需要。
三、房屋繼承登記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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