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8
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下邊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下遺囑執行人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主要職責包括:
將遺囑人的遺產清理登記并造冊。
保管各類遺產。
依遺囑的指定對遺產進行分割。
發生糾紛時可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參與訴訟。
嚴格按法律規定和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
遺囑執行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按照遺囑人的意愿執行遺囑。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為遺囑執行人。
如果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遺囑中所指定的人不能執行遺囑(如患有重病、喪失行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那么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為遺囑執行人。如果遺囑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也沒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雖有法定繼承人但其不能執行遺囑,那么遺囑應由遺囑人生前所在單位或繼承開始地點的基層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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