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8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96
胡大和胡二的父母建了一套房,房子由父母二人各享有一半的產權。
隨后,二人的父親先于母親去世。但與父親不同,母親在去世前立了一份遺囑,將自己的遺產全部留給胡二繼承。
這套房子里,屬于母親個人的份額為該房屋的一半,其余二分之一為父親的遺產。
父親去世時沒有留下遺囑,因此,父親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即母親、胡大、胡二各分得三分之一份額。
而母親去世時留有遺囑,那么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房子中,母親本身擁有的一半份額,加上繼承丈夫的六分之一份額,共六分之四,都將留給胡二。再加上胡二自己繼承父親的六分之一,最終,胡二將擁有房子六分之五的份額,胡大只能得到其余六分之一的份額。
兄弟二人所能繼承的遺產差距如此之大,胡大不能接受,一氣之下將胡二告上了法庭。
但可惜的是,母親的遺囑是由專業律師做的見證遺囑,胡大并沒有找到遺囑的疏漏。
最終,法院判決遺囑真實有效,房產由胡二繼承 5/6 的產權,由胡大繼承 1/6 的產權,駁回了胡大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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