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424
許多人認為,只要立了公證遺囑,財產分配就萬無一失。然而,真實案例和法律實踐告訴我們,即便經過公證的遺囑,也可能因某些“漏洞”被推翻!
一、脅迫立遺囑,公證也無效
民法典》相關規定指出,受脅迫、欺詐所立的遺囑無效。即使經過公證,只要證明立遺囑時違背真實意愿,遺囑仍可被推翻。
二、精神狀況存疑,遺囑成廢紙
《民法典》相關規定指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立的遺囑無效。公證處雖會審查精神狀態,但若家屬刻意隱瞞病史,仍可能蒙混過關。
三、程序違規,公證變“空文”
要求公證員必須親自見證并全程錄音錄像(2021年后強制規定)。如見證程序中有瑕疵(如代簽、未錄像)可直接導致遺囑失效。
律師見證遺囑——更靈活、更安全!
公證遺囑雖嚴謹,但存在修改難、程序僵化、易被鉆空子的弊端。相比之下,律師見證遺囑具有以下優勢:
1,專業審查:律師會嚴格核查立遺囑人的精神狀態、意愿真實性,避免無效風險。
2,靈活調整:無需重新公證,可隨時通過補充協議或新遺囑修改內容,適應財產變動或家庭關系變化。
3,證據鏈完整:律師全程錄音錄像、制作見證筆錄,甚至可邀請無利害關系人作為見證,比自書遺囑更具說服力。
4,執行保障:律師可擔任遺囑執行人,確保遺產分配按意愿落實,減少繼承人糾紛。
公證≠絕對安全,公證遺囑雖強,但絕非無懈可擊。若存在脅迫、精神問題或程序瑕疵,仍可能被推翻。而律師見證遺囑既能規避程序風險,又能靈活調整,真正實現“你的財產你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