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2097
緊急提醒所有要立遺囑的父母們!這句話不加上,你的血汗錢可能就變成別人的了!
重點來了!立遺囑時,必須!必須!必須!加上這句話:
“我的兒子/女兒 [XXX] 繼承我的所有財產,作為其個人財產,不與他人共有?!?/p>
為什么這句話是救命稻草? 根據《民法典》規定:
如果你在遺囑里沒有明確寫清楚遺產只留給子女單獨繼承(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那么子女一旦繼承到手,這些財產自動就變成兒子兒媳或女兒女婿的夫妻共同財產了!
但!只要你加上了那句“作為其個人財產,不與他人共有”
這筆遺產就永遠只屬于你的孩子!
是TA 完完全全的個人財產!
女婿/兒媳無權分割、無權擅自處置!
這句話,就是給孩子的財產加上最牢靠的防護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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