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6305
上訴人:葉某茜(被繼承人武某杰之妻)
上訴人:武某玉(被繼承人武某杰之女)
代理律師: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羅憲康律師
被上訴人:武某瑤(被繼承人武某杰之女)
案例中所有當事人名字均為化名
在中國法律體系中,家庭關系的復雜性常常引發關于繼承權的討論,其中,繼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問題尤為引人關注。
《民法典》明確規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這意味著,無論是婚生、非婚生,還是基于特定條件下的繼子女,均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近日,誦盈律師事務所羅憲康律師承辦的一起法定繼承二審案件,在一審判決對我方當事人極其不利的情況下,律師團隊憑借過硬的專業素質、負責的工作態度,以及出色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最終推動二審法院改判,為當事人贏得翻盤的機會。
01.案情簡述
2023年8月,古稀之年的武某杰病逝于北京。然而葬禮還沒散去,一場風暴已悄然醞釀。就在葬禮的第二天,一個中年女人帶著一個25歲的姑娘來到武某杰的靈前,讓姑娘給這個見面很少的父親磕頭送終。
身為妻子的葉某茜看到這對母女,臉色瞬間沉了下來,而正在披麻戴孝的女兒武某玉也紅著眼圈怒喊:“你是誰?你為啥磕頭?我們不認識你!”對方默不作聲,堅持要磕頭,此時的認親,讓原本沉痛的喪禮,變成了一場怒火與屈辱交織的修羅場。
然而,更讓葉某茜母女措手不及的是,沒過多久,他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直到此刻,葉某茜才得知,丈夫武某杰名下竟還有一位非婚生女兒武某瑤。
武某瑤的出現,為這個本就傷痛的家庭增添了新的震蕩——三方圍繞著武某杰遺留的一套東城房產展開了激烈糾紛。
這套東城區的房產是武某杰和葉某茜在2000年出資購買,而且雙方在房屋交付時簽署聲明,約定葉某茜占有99%產權、武某杰占1%按份共有。
這個房子對葉某茜而言,不僅是資產,更是她與丈夫共同打拼的家。對婚生女武某玉來說,那是自己成長的港灣,但對非婚生女兒武某瑤而言,這可能是父親留給她的唯一念想和保障。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由于涉案房屋為武某杰與葉某茜婚后購買,認定其性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武某杰的遺產部分被視作房屋的一半,這一半遺產由葉某茜、武某玉、武某瑤三人平分。如此一來,武某瑤作為非婚生女兒可以繼承到房屋六分之一的份額。
葉某茜和武某玉不服一審判決打算上訴,來到誦盈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誦盈律師事務所委派羅憲康律師代理該案。
02.案件焦點和辦案經過
羅律師及誦盈律師團隊認為,一審法院判定親子鑒定報告真實有效,那么武某瑤的繼承權合法性毋庸置疑。那么涉案房屋的性質和份額約定問題是本案的關鍵點。
房產證上記載的葉某茜占99%、武某杰占1%的產權登記比例,是否真實地體現了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的意思表示?這一按份共有的登記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對繼承分配產生約束力?
誦盈律師團隊憑借長期深耕遺產繼承家事領域的專業嗅覺,深入研判案情,在檢索與本案相關的法律規定后,終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第一,深挖登記檔案;堅持房產份額約定的效力。
誦盈律師團隊在北京東城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塵封檔案中,發現關鍵證據——2000年《授權委托書》。文件中武某杰親筆簽署:“按武某杰占1%、葉某茜占99%按份共有辦理登記”。
這一登記結果并非偶然,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體現。為佐證份額約定的合理性,羅律師及誦盈律師團隊調取并向法庭出示了當年購房及登記的詳細資料。
證據顯示,這套房子的首付款和貸款主要由葉某茜承擔,武某杰僅出了極少一部分款,這也是為何房產份額約定葉某茜占有99%產權、武某杰占1%的緣由。
第二,誦盈律師團隊擊破邏輯鏈條,直指核心問題所在。
“若登記比例無法律效力,為何當年不登記為共同共有”,通過調取檔案的記錄和夫妻雙方在房屋交付時簽署的聲明,恰恰證明了雙方存在特殊財產安排。也就是說,1%對99%的比例并非憑空而來,而是基于雙方經濟貢獻的不對等而作出的約定。
這份聲明是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工作人員見證下簽署的,武某杰也明確表示該份額劃分是雙方自愿且真實的意思表示。
羅律師及誦盈律師團隊據此主張,應當尊重夫妻二人在房產登記時作出的真實約定,法院無權在無證據推翻的情況下擅自否定該份額安排。
03.判決結果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采納了羅律師及誦盈律師團隊的觀點,作出判決:
撤銷一審房產分割判決,葉某茜保留99%份額(298/300);武某玉、武某瑤各繼承武某杰1%份額的1/3(即各占0.33%)。
0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09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1153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05.律師解讀
針對此案,羅律師及誦盈律師團隊復盤勝訴關鍵,同時從法律角度給出了專業解讀:
首先,在大眾的認知里,夫妻共同財產必然平分,但往往忽略了《民法典》允許「按份共有」的特殊約定。
本案中夫妻選擇將房屋登記為按份共有并注明各自比例,實際上就是對共同財產份額的特別約定。一旦登記完成并有書面文件佐證,在無相反證據推翻前,應推定該約定真實且有效。
不動產登記具有公信效力,司法裁判原則上不應與登記內容相悖。本案二審改判即是基于這一法理:承認并維護了雙方約定的1%和99%產權劃分。
其次,在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繼承案件中,能否證明并獲得法院認可夫妻間存在不同于法定份額的約定也會影響案件的走向。
一審法院是按一般繼承規則分配,使得非婚生女武某瑤獲得相當比例的房屋權益是有問題的;所以在二審中,誦盈律師團隊據理力爭,促使法院采信了登記份額,這一舉措成為勝負關鍵。在確認份額約定有效后,房屋幾乎全部歸屬于葉某茜,武某瑤僅能就1%的份額參與繼承。
這場持續三年的繼承糾紛,終以對方0.33%的份額分配畫上句號。對葉某茜而言,守住的不僅是房產,更是晚年生活的尊嚴。
06.案件總結
這場圍繞房產的繼承風波,折射出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家庭在遺產繼承中容易引發的矛盾。
在法律層面,我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血緣關系不因父母的婚姻狀態而有所區別,任何人都不得因子女出生在婚姻內外身份而剝奪其繼承權利。
本案背后反映出的是法律規則與家庭倫理的碰撞。我們在理解每位當事人情感訴求的同時,更應當反思:如何既保障法律賦予每位繼承人的權利,又尊重被繼承人基于自由意志所做出的財產安排?或許答案在于兩點:
其一,倡導公民提前規劃身后事,運用遺囑、公證、產權登記等合法形式明確財產歸屬,減少不必要的紛爭;比如夫妻可通過財產約定明確產權歸屬,未雨綢繆避免糾紛。
其二,繼承參與各方應本著理性和善意處理糾紛,尊重逝者的意愿和家庭成員間的付出與感情。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平衡,在人情與法理之間找到出路,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最后想說,二審繼承案件翻盤不易。專業,這也是誦盈律師獲得廣大客戶和業內人士高度認可的根本原因,也是誦盈律師團隊在本案中為當事人贏得翻盤機會的重要因素。唯有專注,才能專業。
每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只有專注于某個領域,持續深耕,才能在日復一日的堅持中,體會到熟能生巧的強大力量。
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成立十二年,是國內知名的遺產繼承領域專業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繼承相關法律問題,可以聯系誦盈律所,獲取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