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5324
股權不是單一“物”,它包含多種權利——不同權利的可繼承性也不同:
可繼承
經濟權益:股息、分紅、收益分配權可隨股權一并繼承;
表決權/轉讓權(基于股權物權):繼承人取得股權并完成變更登記后,依法享有表決、轉讓、優(yōu)先認購等權利;
與股權直接相關的債權:如股東應收款等,可納入遺產。
通常不可直接繼承
公司職務權利:董事長、董事、經理等職務依任命/選舉產生,不隨股權自動繼承;繼承人要經過公司程序任命;
基于信賴或個人能力的合同權利(如勞動合同中的個人勞務義務)一般不可繼承。
未上市公司要注意
公司章程或股東協(xié)議常有股權轉讓限制、優(yōu)先購買權或審批程序,繼承后仍須按章程辦理,可能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并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實務建議:家族企業(yè)請?zhí)崆耙?guī)劃——立好遺囑或設信托;清查公司章程和股東協(xié)議;繼承后盡快辦理股權變更與稅務手續(xù),必要時請專業(yè)律師助陣。
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成立十二年,是國內知名的遺產繼承領域專業(yè)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繼承相關法律問題,可以聯(lián)系誦盈律所,獲取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