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4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2414
很多人都知道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但可能不知道,如果子女“不孝”,法律是可以剝奪其繼承資格的。根據《民法典》第1125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喪失繼承權:
喪失繼承權的嚴重行為包括: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不論既遂未遂);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例如長期打罵、凍餓、有病不給治等);
4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5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特別提醒:
確有悔改可寬恕:如果繼承人因為上述第3-5種行為喪失繼承權,但后來確已悔改,并且被繼承人生前表示寬恕,則其繼承權可以不被喪失。
需要證據證明:主張他人喪失繼承權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法律不僅保護繼承的權利,也維護孝親敬老的傳統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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