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1447
原告:薛文圣
原告代理律師: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回志新律師
被告:薛文其、薛文羽
本案中人物姓名均為化名
法庭上,薛文羽情緒激動,緊攥著病歷本的手微微顫抖:「媽生前說過多少次,這房子是留給我治病的!你們憑什么來爭」?
面對三弟的質問,二哥薛文圣神色復雜,既有無奈也有不甘:「我伺候爸媽這么多年,順帶也照顧你,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難道就因為我身體好,就該一無所有嗎」?
大哥薛文其長嘆一聲,試圖緩和局面,但積壓已久的矛盾已非幾句勸解所能化解。一套位于北京西城的老房,一筆20萬的存款,讓原本血濃于水的三兄弟,最終走到了分割親情的天平前。
01.案情介紹
薛慶天與林顧蓉是一對相伴數十年的夫妻,二人含辛茹苦將三個兒子老大薛文其、老二薛文圣和老三薛文羽撫養成人。2022年2月,父親薛慶天離世;2023年11月,母親林顧蓉也撒手人寰,留下一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區的房屋。這個原本和睦的大家庭,因兩位老人的相繼離世而出現裂痕。
三兄弟中,三弟薛文羽情況特殊。他20歲患帕金森癥,行動不便,沒有固定工作,長期與父母共同生活。母親林顧蓉生前多次表示「西城區的房子賣了給文羽治病」,這讓薛文羽堅信房屋應歸自己所有。三弟薛文羽聲稱,自己的收入一直由父母保管,有十幾萬存款在父親的銀行卡中,其他財產也和父母的混在一起。父親去世后,三弟薛文羽拜托大哥薛文其從父親的卡里轉賬20萬到自己卡上。
二哥薛文圣自2017年起便與父母共同生活,承擔了照料父母日常起居、看病陪護的主要責任,同時也對三弟薛文羽多有照拂;他認為自己的這些付出不能被抹去,要求繼承父母的遺產;大哥薛文其則態度中立,表示尊重父母意愿。
家庭內部多次協商無果,親情裂痕漸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薛文圣最終決定委托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律所委派回志新律師代理本案,將大哥薛文其和三弟薛文羽訴至法院。
02.案件焦點
本案的核心爭議點集中在三個方面:
1.母親林顧蓉生前關于「賣房治病」的口頭表示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口頭遺囑?
2.二哥薛文圣長期與父母共同生活,這是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可以多分」情形?
3.三弟薛文羽的帕金森癥是否構成「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法定照顧情形?
03.辦案經過
回志新律師深知證據質量將直接決定案件走向,他立即開展系統性證據收集工作:
第一步:固定關鍵事實,瓦解對方核心主張。針對薛文羽依賴的母親「口頭遺囑」,回律師在庭上明確指出,根據《民法典》規定,口頭遺囑僅適用于危急情況且需有兩個以上見證人,本案中林顧蓉老人的日常表述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不具有遺囑的法律效力,僅為情感表達,不能直接變更法定繼承規則。
第二步:構建完整證據鏈,凸顯當事人贍養貢獻。庭審中,回律師提交了二哥薛文圣自2017年起與父母共同生活的社區登記記錄、陪同就醫的醫院檔案、購買藥品的完整票據,以及鄰居證言等40余頁證據,證明薛文圣確實承擔了主要贍養責任。回律師強調:「共同生活并履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依法可以多分遺產」。
第三步:厘清財產脈絡,明確各筆款項性質。針對三弟提出的「財產混同」主張,回律師通過比對銀行流水時間節點,指出父親薛慶天卡內資金主要為老人自身退休金積累,三弟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個人資金與父母財產的具體混同比例。其擅自轉走20萬元的行為,性質上屬于私自處分遺產,應在最終分割時一并處理。
第四步:弱勢群體的權益平衡。回律師并未忽視三弟的特殊情況,在主張二哥薛文圣應多分遺產的同時,也向法庭說明三弟患病且經濟困難的事實,建議在分割方案中體現對弱勢兄弟姐妹的照顧,這一平衡觀點獲得了法庭的認可。
04.判決結果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采納了回志新律師的主要代理意見,綜合考慮各方貢獻與實際情況,作出判決:1.房產分割:西城區房屋由三兄弟按份共有,其中大哥薛文其占30%、二哥薛文圣占34%、三弟薛文羽占36%;2.存款處理:薛文羽轉走的20萬元視為其已預支部分遺產,故由其向薛文其、薛文圣各支付補償款5萬元。
05.律師解讀
本案既涉及多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又涉及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因此遺產份額的分配規則會變得相對復雜,需要綜合考量各方情況。
1. 確權為先,情感為后。面對三弟薛文羽以「母親承諾」為核心的情感主張,我們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關于口頭遺囑形式要件的規定,明確日常口頭表示不具備遺囑效力。同時,通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的規定,將薛文圣六年的贍養付出轉化為可量化的法律事實。
2. 比例平衡,實現多贏。我們提出「承認薛文羽特殊困難,但堅持按貢獻比例分割」的方案。34%的份額既體現了薛文圣作為主要贍養人的法律地位,也為生病的弟弟保留了較大比例。這一方案符合《民法典》公平原則的要求,同時兼顧了對弱勢群體的特殊保護。
3.精準處理財產混同問題,實現糾紛一次性解決。對于存款和20萬元轉賬這一棘手問題,回律師采取了務實態度。通過將已轉出的20萬元與剩余存款、補償款捆綁處理,最終達成的方案是:薛文羽在獲得房產最大份額的同時,通過支付補償款的方式,對兩位兄弟進行了平衡。這實際上是對財產混同爭議的一種「一攬子」解決方案,避免了就每一筆資金性質進行無休止的爭論,高效地解決了全部爭議。
06.案件總結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本案中,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套房產的爭奪,更是一個中國家庭在傳統倫理與現代法律之間的艱難平衡。繼承糾紛從來不是簡單的財產劃分,而是對家庭貢獻的回望、對親人情感的尊重。通過法律途徑明確產權邊界,反而為兄弟間未來的和睦相處奠定了基礎。畢竟,真正的家庭財富,從來不只是房產存款,更是血脈相連的溫情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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