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84
張女士二婚時未立遺囑,丈夫突發心梗去世后,繼子憑《民法典》第1127條主張繼承權——成功分走她婚前房產的30%份額!二婚家庭財產糾紛率高達47.2%,立遺囑不是算計,而是清醒!
遺囑守護的3大核心
1、婚前財產不流失
寫明“XX房產僅由親生子女繼承”,排除繼子女權利
列明婚前存款、珠寶、股權歸屬,防婚后財產混同
2、保障再婚配偶權益
可約定“現任配偶享有居住權至再婚/去世”
指定遺產管理人防對方家族侵占資產
3、特殊關懷條款
為殘障子女設遺囑信托,按月支付生活費
禁止繼承人在吸毒/賭博期間處置資產
二婚遺囑必備條款
? 明確區分婚前財產與婚后共同財產
? 指定親子為唯一繼承人,排除繼子女繼承權
? 給配偶設立居住權而非所有權
? 加入防揮霍條款,25歲前僅能領取收益
用法律承諾守護親情,讓重組家庭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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