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需要公證嗎
2021-06-29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62
遺囑需要公證嗎
很多人現在都覺得遺囑需要公證,覺得如果遺囑不公證的話,可能效力不夠,所以下面的內容就給您說明遺囑需要公證嗎,相信對您有幫助。
第一:遺囑是否需要公證?
一般而言,公證與否并非遺囑生效的法定強制性條件。所以,即使是未經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民法典等規定,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想要更多的保險,讓那些可能對遺囑效力提出異議的人無話可說,可以將遺囑拿去公證,按照國家公證機構的正式程序進行公證。通過這種方式,遺囑的效力更加強大,即使有訴訟糾紛,也不必擔心。綜上所述,遺囑不需要公證就能產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增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繼承人的真實意思,如果不是自己寫的,符合要求的條件就會生效。
第二:有效的遺囑都具備哪些條件呢
(一)遺囑人必須具備立遺囑的能力;
《民法典》第1143條規定,無行為能力者或限制行為能力者立下的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沒有真正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也沒有與之相關的民事活動的責任能力。他們立下的遺囑超出了法律規定的范圍。法律規定他們從事的民事活動無效,以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侵犯。
沒有行為能力的人立下的遺囑,即使本人有行為能力,也是無效的遺囑。遺囑者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之后失去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立遺囑的人必須具備立遺囑的能力。聾啞、啞、盲等生理缺陷沒有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達。
《民法典》第1143條明確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到脅迫和欺騙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如果遺囑被篡改,篡改的內容無效。遺囑人在遺囑中建立的內容是處分他生前合法擁有的個人財產。如果遺囑人在脅迫等外部因素的壓迫下建立遺囑,或者遺囑被篡改偽造,都是別人的意思。他人無權處分財產所有者的遺產,只有遺產所有者才能處分自己合法擁有的遺產。因此,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這也反映了對公民個人所有財產的保護。
(三)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的合法財產,處分他人的財產無效。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立遺囑,未經另一方同意處分了所有夫妻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8條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財產,遺囑部分無效,充分說明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遺產僅限于個人財產,超過該界限的無效。
(四)遺囑內容必須合法。
非法遺囑主要有三種情形:
1.遺囑取消了沒有勞動力和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2遺囑并未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五)遺囑形式必須合法。
遺囑可以是公證、自寫、代書、錄音、口頭等。更多相關遺囑公證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