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自書遺囑媽媽健在?
2021-06-29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6
爸爸自書遺囑媽媽健在? 現實生活中經常存在父母一方留下遺囑而另一方仍然健在的情況,那么這種情況下遺囑到底如何執行呢,下面一起來看看法律規定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也就是說,爸爸的自書遺囑只能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他的一半,母親擁有的另一半他無權劃定誰繼承。
爸爸自書遺囑媽媽健在? 民法典頒布實施以后,關于自書遺囑有效的條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根據規定,自書遺囑有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遺囑人需要親自書寫遺囑全文。
2.遺囑人需要在遺囑上簽名。
3.遺囑上需要注明時間,即年、月、日三項。
另外,自書遺囑并不需要見證人。但是,如果遺囑人打印出遺囑而后親筆簽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并非本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這份遺囑很可能被認定為是無效的。所以自書遺囑最好由遺囑人自己書寫全文。
這就是對父母一方留下遺囑而另一方仍然健在的情況的回答。更多相關繼承的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