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代書人要求
2021-07-0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54
遺囑代書人要求
很多老人因為本身文化水平有限,不能自己書寫遺囑,很多都會找遺囑代書人,下面的內容就來說一說遺囑代書人要求是什么?
第一:代書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和要求?
1、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應為成人或十六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2.遺囑代書人、目擊者必須是理性健全的正常人。心理異常,失去理性的人,是沒有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因此,不能作為遺囑代書人和目擊者。
3.遺囑代理人和見證人必須是能夠理解遺囑內容和使用遺囑語言的人。在正常情況下,盲人、文盲和不知道遺囑語言的人不能成為遺囑代理人或見證人。
4.遺囑代表和見證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關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代表和見證人。
第二:代書遺囑有哪些有效條件?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代書遺囑也是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代書遺囑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見證人代替遺囑人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根據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根據遺囑人的意思記錄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不得修改或修改遺囑內容。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其中一人可以作為見證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得以組織名稱作為見證人。繼承法對見證人人數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證代書遺囑的確是遺囑人真實意愿的表現,也為了防止以后遺囑效力發生糾紛。
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字,并注明年、月、日。代理人應當將寫好的遺囑提交給其他見證人核實,并當場向遺囑人宣讀。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代理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字,并注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以上,最好在遺囑上簽字,少必須保證兩人簽字。代理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自簽字,不允許他人簽字。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