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有效期
2021-07-02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3
遺產有效期
遺產有效期一般是指遺產繼承的有效期,比如說遺產一段時間沒有繼承,那么是不是有其有效期就不能繼承了呢,具體的問題,看看后面的內容。
遺產有效期是多久?
繼承法只規定了接受遺贈接收的時限,對于遺產有效期沒有具體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處理遺產之前書面表示放棄繼承;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60天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如果到期未表示,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3年,繼承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從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提起訴訟。也就是說,繼承訴訟的最長訴訟時效是20年。超過二十年就失去了勝訴權。實體權仍然存在,但沒有法律的強制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20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如有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