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兒未盡贍養義務分父母遺產?
2021-07-05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63
出嫁的女兒未盡贍養義務分父母遺產? 1、未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遺產; 2、協商不成,只能通過訴訟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母親沒有留下遺囑的話只有按法定繼承來辦,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肯定也是有繼承權的,但是你盡的贍養義務多些,你可以主張多分一些,和對方協商解決。
子女有權利繼承遺產,但老人可以立遺囑對財產進行處分,可以不給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如果沒有遺囑,其他法定繼承人也可以要求不盡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少分或不分。
口頭遺囑要有見證人還要有相關的手續才能有效。另外如果有女兒沒有盡義務瞻仰的實際證據也行。
關鍵是要看老人立的這個口頭遺囑的效力!如果老人生前已經分完了,就不是遺囑,應該叫贈予!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