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2021-07-05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4
遺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對于遺產繼承來說,更多的朋友都不確定有沒有時間限制,很怕因為過了時限,自己沒有繼承的資格了,帶著這個問題,來看看這篇文章,遺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遺產繼承本質上是財產所有權的轉讓,所以遺產繼承的效力會受到財產所有權的影響。為了促進財產轉讓,充分利用財產,防止財產承受人躺在權利上,國家對遺產承受人繼承權的保護期有一定的規定,表現在:
1對受遺贈人接受遺產的期限進行了規定。受遺贈者應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的表示。過期未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2.對侵犯繼承權要求法院保護的期限進行了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3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從繼承開始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如果遺贈人在法定時間內不接受遺贈,其繼承權將不再受法律保護;如果遺產承受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繼承權受到侵犯,如果不在法定時間內提起訴訟,他將失去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遺產分配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一般應平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也就是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在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能不均勻。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指:
(1)生活中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予以照顧。繼承人只有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力的情況下,才能在分配遺產時給予照顧,一旦滿足這兩個條件,就要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履行主要撫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的,可以多分,不應多分,不應強制。
(3)具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