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代打印的遺囑是自書還是代書?
2021-07-07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62
別人代打印的遺囑是自書還是代書? 相對于親筆書寫的遺囑,打印的遺囑雖然看起來清晰,但它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五種遺囑形式之一,因制作時情況不同,所表現出來的法律效力也不同,甚至會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在司法實務中,對打印遺囑的效力問題也存在分歧:第一種觀點:有人認為只要通過筆跡鑒定證實打印遺囑的簽名和捺印的真實性,即可認定打印遺囑的效力符合法律規定。第二種觀點:有的人也認為,打印的遺囑應當視為代書遺囑,至少需要兩名見證人不僅見證簽字及捺印的過程,還要見證打印過程,并簽字確認,才可認定打印遺囑的真實性。別人代打印的遺囑顯然即非自己書寫,也非自己打印,不屬于自書遺囑,那么是否屬于代書遺囑呢?
如果遺囑是由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關的利害關系的人打印并作為見證人的。根據繼承法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根據這條法律規定,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人員,參與制作打印,即便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字,也不符合代書遺囑的形式要件,此種情況的打印遺囑應確認為無效。
如果遺囑是由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關的利害關系的人之外的其他見證人打印的。此時打印遺囑應當認定為代書遺囑,應符合法律規定的代書遺囑形式要件,遺囑見證人亦應符合法律規定,故在此種情況下,如有兩個以上其他見證人在場見證、簽字并由遺囑人確認,該打印遺囑應認定為有效。
綜上,別人代打印的遺囑不是自書遺囑,當遺囑是由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關的利害關系的人之外的其他見證人打印的,屬于代書遺囑。更多相關繼承的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