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頭遺囑房子如何過戶
2021-07-19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2
只有口頭遺囑房子如何過戶 口頭遺囑也是目前人們會立的遺囑之一,在立了口頭遺囑后將房屋進行了分配,有些人就會著手于房子過戶的事情,盡快的將房子過戶到自己的手上才是關鍵。那么,口頭遺囑的房產如何過戶需要手續有哪些?盈盈詳細告訴你有關知識。
這個問題有三種說法:
1、口頭遺囑,需要有2個無利害關系人作為證人,才有效,房子有你一人繼承,你可以拿著房產證、證詞、死亡證明到房管部門過戶;
2、父母雙方只有你1個子女,你拿著房產證、戶口本和死亡證明過戶;
3、若不能提供2個證人,且你的父母有多位子女的,啟動法定繼承程序:
1)第一繼承序列的多個子女等分遺產;
2)若其他繼承人愿意放棄,由你一人繼承;
3)拿房產證和其他子女的放棄協議去過戶。 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情況危急的情況下口授制成的。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雖然規定了口頭遺囑作為遺囑的五種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頭遺囑容易被人篡改、偽造、容易失實,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不采用口頭形式設立遺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精神,只有在下面兩種情況都具備時,遺囑人才可以用口頭遺囑處分自己死后的財產:
1、在遺囑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緊急情況下。所謂生命垂危,是指遺囑人處于死亡威脅的危急場合,或者遺囑人處在遇難的船舶上,或者軍人在戰場上受重傷危在旦夕時,等等;
2、在遺囑人不能以其他方式訂立遺囑的情況下。所謂不能以其他形式訂立遺囑是指不能以自書、代書、錄音、公證等方式訂立遺囑。凡是能夠以上述方式訂立遺囑的,都應當選擇這些方式。如果有條件以這些方式訂立遺囑,卻訂立了口頭遺囑,那么這種口頭遺囑無效。 設立口頭遺囑必須有2個以上的與遺產繼承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應當面對2個見證人,口述遺囑內容。一般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作記錄,見證人必須記錄口授遺囑的年、月、日,2個見證人在上面簽字。 分析 首先要明確的是,僅有遺囑是不能辦理財產(包括房屋、存款等記名財產)過戶的。 應當持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對遺囑有爭議的,需通過訴訟解決。 符合上述條件申辦遺囑公證的立遺囑人可持個人身份證件、財產所有權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證人員上門辦理。 公證人員在辦理遺囑公證時,會對遺囑內容嚴格審查,將可能導致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的錯誤、瑕疵及時告知立遺囑人,保證其真實意愿能夠依法實現。
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經公證證明后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應當在出具公證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
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遺囑人死亡后,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定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對遺囑內容有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遺產分割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房地產管理機關根據判決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辦理房產公證事項,除證明遺囑、贈與書或委托書等單方法律行為,可以在遺囑人、贈與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外,其他應在房產所在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經公證證明后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應當在出具公證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應向房地產管理機關說明理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視情況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