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認定口頭遺囑的效力
2021-07-19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33
怎么認定口頭遺囑的效力 口頭遺囑也是繼承法規定的合法訂立遺囑的形式,那么口頭遺囑的效力如何認定?
口頭遺囑成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遺囑人沒有立下其他形式的遺囑或遺贈協議。2、遺囑人處于危機的情況,無法以其他方式立下遺囑。3、需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如果口頭遺囑滿足上述條件,那么應當視為有效,遺產的分配自然要按照該遺囑進行。
如果口頭遺囑滿足上述條件,那么應當視為有效,遺產的分配自然要按照該遺囑進行。需要注意的是,當立遺囑人的危機解除后,口頭遺囑也會自動失去其效力。
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得為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 遺囑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遺囑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遺囑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規定。遺囑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這里所說的遺囑有效要件,僅指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后于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對于口頭遺囑的效力,我們不能一概否決。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危急情況下做的口頭遺囑是有效力的,但必須要有兩個以上沒有利害關系的人見證。而要是危急情況解除后,先前立的口頭遺囑就歸于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