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如何辦里過戶
2021-08-1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0
口頭遺囑如何辦里過戶 無論是購買的房子還是贈與、繼承獲得的房子,都必須辦理過戶手續,才能獲得房子的所有權。那么口頭遺囑如何辦理過戶呢?
目前房屋產權過戶一般包括3種: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繼承。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繼承可以分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其中,遺囑繼承又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等,但不論何種遺囑,都應當是立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首先要明確的是,僅有遺囑是不能辦理財產(包括房屋、存款等記名財產)過戶的。應當持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對遺囑有爭議的,需通過訴訟解決。
符合上述條件申辦遺囑公證的立遺囑人可持個人身份證件、財產所有權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證人員上門辦理。
將遺囑繼承所得的房產過戶,有兩種途徑:先公證,后過戶。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規定:“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的,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后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因此,公證是過戶的前提條件。在辦理公證時,首先要向公證處申請繼承公證,之后憑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到遺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公證處在受理公證申請時,可能會要求提供與繼承有關的相關資料及證據,其中也應當包括要求被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均表明對遺囑的真實性無異議。 若在辦理公證過程中,被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對遺囑的效力提出異議,導致公證處作出不予公證的決定時,為了確保合法權益,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確權訴訟,由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若法院判決確認某人對該房屋享有繼承權,此人就可憑法院判決書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遺產過戶手續。
以上是對口頭遺囑如何辦理過戶的回答,有其他問題可咨詢誦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