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的形式生效要件
2021-08-12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25
口頭遺囑的形式生效要件 遺囑形式有很多種,其中有一項就是口頭遺囑,一般遺囑人通過口頭的形式對自己的合法財產作出安排。那么,口頭遺囑的形式生效要件有哪些呢?
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在生命遭遇威脅的情況下口授他人的遺囑。口頭遺囑必須是在危急的情況下設立的,如在前線作戰、船舶遇險、飛機失事、遭遇臺風、地震洪水等。設立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見證的方式,可以事后做書面或口頭證明。對口頭遺囑當場作出書面記錄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記錄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如果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用了其他形式設立遺囑的,則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1、遺囑人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
無論是否在危急情況下訂立的口頭遺囑,都要求遺囑人有訂立遺囑的行為能力,且該口頭遺囑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不能在精神狀態迷糊的情形下訂立。
2、處于危急的情況下。
怎么樣的情況才算是危急情況?危急情況是指遺囑人因為身體疾病的原因或者是處于戰爭狀態,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只能以口頭遺囑的方式來確立遺囑,無法或者無能力采用其他的遺囑形式。
3、有兩個或者以上的見證人在場。
兩個或者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在場是指在訂立遺囑的場合,時間和地點都要與遺囑人一致。而見證人并不是隨便兩個人都能承當的,至少見證人要有見證的能力即有完全行為能力人,能夠有證明和作證的能力。此外,為了保障口頭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見證人必須是除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等受益者外的無利害關系人,受益人能夠獲得遺產,與見證人之間沒有利害關系。
4、遺囑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口頭遺囑作為遺囑的一種,均要求遺囑的受益人必須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進行遺囑繼承,超出法定繼承人范圍內的遺囑無效。
5、遺囑的內容合法。
有效的遺囑要求遺囑的內容合法,不僅僅是形式上,還要求遺囑繼承指定的遺產合法,屬于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非個人的財產屬于無權處分,該無權處分的財產的繼承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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