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遺產公證是不是不吉利
2021-08-1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9
40歲遺產公證是不是不吉利 網友疑問:40歲遺產公證是不是不吉利
律師解答:其實在法律上是沒有這個說法的,只要滿足遺產公證的條件什么時候做遺產公證都是可以的,不存在不吉利的這種說法。做遺產公證也是為了自己和他人更加的方便,自己更加的安心。
遺產公證需要的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ǖ绕渌矸葑C明;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3、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4、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6、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如果還有更多相關法律問題 ,請聯系誦盈律師事務所專業繼承律師為您一對一解答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