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屬于法定繼承人嗎哪些人是繼承人
2021-08-26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3
女婿屬于法定繼承人嗎哪些人是繼承人 女婿是女兒的配偶,如果父母去世的,其子女是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參與到遺產的繼承中。在一般情況下,繼承遺產是需要予以平等分割的。女婿與岳父、母是姻親關系,那么,女婿屬于法定繼承人嗎哪些人是繼承人?下面,盈盈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女婿不算法定繼承人。如果喪偶兒媳、喪偶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可以適當分得財產。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指在適用法定繼承方式時,哪些人可以作為死者遺產的繼承人在我國的法律中是有明確的規定的。
根據《繼承法》第10條和第12條的規定,我國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此外,依《繼承法》第11條的規定,死于被繼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親可作為代為繼承人。由此可見,夫妻、父母子女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需要提醒的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如何認定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是否盡了主要贍養,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我國的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時,《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被剝奪繼承權的,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誦盈的律師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