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公證去哪個部門
2021-08-30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0
遺產公證去哪個部門 在民事活動中,辦理公證業務越來越普遍,其中公證事項主要集中在房產贈與公證、協議公證、繼承公證、出國留學公證、婚內財產分割公證等,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關于遺產公證去哪個部門辦?
根據我國《公證法》的相關規定,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申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并提供與申請事項有關的材料,之后公證處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證申請,并同意給予辦理。公證機構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后,制作公證文書之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進行調查、核實,最后,公證機構根據審查結果,對符合出證條件的公證事項,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制作、發送公證書。
到專門的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七條 公證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向誦盈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