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爭議
2021-09-17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6

代書遺囑爭議
在立代書遺囑的時候,可能會產生哪些爭議呢?很多朋友都想知道,帶著這個問題,來看看下面什么內容。
代書遺囑爭議
①遺囑上未注明年月日。任何具有法律性質的文件都應該有日期,在有多份遺囑的情況下,遺囑的日期往往是確定哪份遺囑是有效遺囑的依據。因此,在代表遺囑時,不僅需要在最終簽字處簽署遺囑日期,而且在遺囑的文本內容中,最好明確某某在X年X月X日立遺囑的文字,日期與簽字如期一致。
②見證人不合格。例如,見證人患有精神疾病,在發病期間見證了代理遺囑,或者見證人是遺囑繼承人的親屬、朋友、村民等。所以代書遺囑見證的人,最好是身體健康,文化程度高,有一定社會身份的成年人,與遺囑繼承人無任何利害關系。
③立遺囑人未簽字。雖然代書遺囑由他人代書見證,但立遺囑人不需要自己寫,但立遺囑人需要簽字確認遺囑的內容。但是有些立遺囑人,因為文盲或者半文盲,不會寫自己的名字,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別人不能代為簽字,讓他們在簽字處按手印。有效的解決辦法是讓它勉強寫出自己的名字,讓它在自己寫的名字上按下手印,同時對這個過程進行錄像,增強證據的效力。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