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按手印了有效嗎
2021-09-23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1
離婚協議書按手印了有效嗎 網友問題:離婚協議書按手印了有效嗎?
律師回答:離婚協議按手印是有法律效應的。并且需要按手印與簽字,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書不能涂改,不能根據指紋和日期提前簽字。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以及對子女的撫養權、財產、債務處理的共識。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和臺灣居民還應當簽發自己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境外華人和外國人還應簽發自己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雖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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