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適用的范圍是?
2021-06-10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35
轉繼承適用的范圍是? 轉繼承使用的范圍是什么?這個不少朋友都想知道,因為在實際的繼承當中,是很多時候會遇到涉及到轉繼承的問題的,搞清楚這個問題,能夠更好更精確的分配財產。按據繼承人繼承財產的方式,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法定繼承又稱無遺囑繼承,是指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繼承條件、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和遺產分配原則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
遺囑繼承是繼承人根據繼承人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在遺囑繼承中,生前立遺囑的繼承人稱為遺囑者或遺囑者,根據遺囑的指定擁有遺產繼承權的人稱為遺囑者。
繼承適用于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 答案是兩者都適用。轉繼承可以發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中。因為在法定繼承中,如果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死亡,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由其合法繼承人承擔。在遺囑繼承中,指定的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沒有放棄繼承,但沒有實際接受遺產時死亡的,已經實際享有并取得遺產繼承權,其應繼承的遺產也應由其合法繼承人承擔。即使在遺產中,受遺產者在繼承開始后明確表示接受遺產但沒有實際接受遺產時死亡,受遺產的財產也可以由合法繼承人承受(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受遺產者知道自己受遺產后兩個月內沒有明確表示接受遺產前死亡,受遺產者的繼承人無權接受遺產的,這種情況也可以視為轉繼承。
轉繼承是兩種繼承方式的連續性:一是繼承人直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二是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原本應該由死亡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一是轉繼承與代位繼承有相似之處:(1)有繼承人死亡的事實;
(2)原繼承人的繼承人取得被繼承人的遺產;
③均發生在死者未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
二是轉繼承與代位繼承的區別。 轉移繼承與代位繼承的區別也很明顯,轉移繼承是繼承的連續性,而代位繼承只有一次繼承;轉移繼承是直接繼承,代位繼承是間接繼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①發生的事實因情況而異。繼承是基于繼承人后死于繼承人的事實,代位繼承是基于繼承人比繼承人先死亡的事實。
②繼承人的范圍不同。繼承人可以是繼承人的后輩直系親屬,也可以是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他們按照各自的繼承順序參加繼承,繼承人也可以是遺囑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只能是代位繼承人的后輩直系親屬,即子女、孫女、曾孫女等。
③適用范圍不同。轉讓繼承可以適用于法定繼承,也可以適用于遺囑繼承。遺囑繼承開始后,遺囑繼承人死于未按遺囑繼承的遺產,適用于轉讓繼承。代位繼承是法定繼承的補充和特殊形式,不適用于遺囑繼承。
④繼承遺產的過程不同。繼承是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繼承人享有的繼承遺產應該繼承份額的權利,交給繼承人繼承是第二次繼承。代位繼承是代位繼承人代替代位繼承人的地位和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間接繼承。
轉繼承適用的范圍是? ㈠適用于法定繼承的情形。 《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法定繼承處理;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或者遺產處理;有遺產支持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所以一般來說,被繼承人生前沒有與他人簽訂遺產支持協議或者已經簽訂的遺產支持協議無效,也沒有立遺囑被繼承人的所有遺產都適用于法定繼承。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的規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遺產中的相關部分應當依法繼承: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遺贈人放棄遺贈的。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遺囑繼承人放棄遺產的,適用法定繼承。
2.遺囑繼承人失去繼承權的,遺囑中指定繼承部分,適用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或失去繼承權的,不會發生繼承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遺囑繼承人沒有繼承權,因此不能取得遺囑中指定繼承的遺產所有權,不會發生將自己應該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移給自己繼承人的法律事實。
3.遺囑繼承人、遺贈人比遺囑人先死亡的。因為沒有繼承能力和遺贈能力,所以不能繼承遺產或者接受遺贈,遺囑中指定的繼承、贈與的財產部分適用于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人比遺囑人先死亡,意味著繼承還沒有開始,繼承人已經死亡。這種情況不是轉移繼承的先決條件,遺囑繼承人實際上沒有獲得繼承權,所以遺囑繼承人死后不會轉移遺囑繼承人。
4.與遺囑無效部分有關的遺產。遺囑無效分為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與遺囑無效部分有關的遺產,遺囑不能執行,適用法定繼承。
如果遺囑全部無效,或者指定某遺囑繼承人繼承遺產的遺囑部分無效,遺囑繼承人無法根據無效遺囑實際取得遺囑繼承權,因此在遺產分割前死亡的情況下,不會發生將遺囑繼承的遺產轉讓給合法繼承人的事實,也就是說不會發生轉讓繼承問題。
5.未經處分的遺產。
二是適用于遺囑繼承的情形。
繼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備下列條件,才能按照遺囑繼承:
三是無遺贈撫養協議。
2.被繼承人有遺囑,遺囑合法有效。
3.遺囑繼承人既沒有失去繼承權,也沒有放棄繼承權,也沒有比繼承人先死亡。
否則,如上述,在這種情況下,法定繼承將適用,遺囑繼承人的繼承將不會轉移。有轉繼承問題可以聯系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