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怎么繼承?
2021-06-15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5
宅基地怎么繼承? 不少在城市打拼的朋友在老家都有一塊宅基地,一般來說是父母在住。但是在父母去世之后,這塊宅基地怎么繼承呢,就交給我來給大家做一些解答吧。
比如老劉的父母在農村宅基地上蓋了一棟房子。父母離開一百年,老劉只能繼承房子,不能繼承宅基地。
原因很簡單。根據中國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開的,所有權是集體的,使用權是房主的,也就是老劉的。我們所說的宅基地繼承,其實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即使繼承,也只是在宅基地上繼承房子。
幾種可以繼承的人:農村老人活著的時候,要么由孩子撫養,要么沒有孩子,要么由親戚撫養,要么由村集體送到養老院集體撫養。讓我們分別談談。
第一,孩子。 農村父母去世后,父母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回收。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孩子可以依法繼承,無論孩子的戶籍是否在本村。在住宅生存期內,住宅占有范圍內的住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到住宅消失為止。
原本是農村居民,孩子參加工作的是城鎮人口,農村父母去世后,其宅地使用權應歸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子還存在,那個房子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地允許房子的繼承人使用。
二是親屬。 孤獨的老人晚年,他的近親,比如同輩兄弟中的一個孩子,會收養,或者用頂門的方式照顧老人的日常生活,所以老人死后財產房就由這個人繼承了。
老人沒有近親,也可以由遠親照顧老人晚年的日常生活。這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這村上同意才能搬到老人家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死后,親戚將繼承老人留下的所有財產。
老人沒有家人和親戚,一直一個人生活,晚年由村上派人照顧,死后留下的房子由村上回收,一般沒有價值的財產,村上一直放在那里。
家里只有女兒,而且已經結婚了。
一種情況是,女兒結婚,戶籍也轉移了。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和土地跟隨房屋的原則,女兒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屋,繼承房屋后間接擁有住宅基地的使用權,但該使用權有限,原住宅不允許重建和加建,只能修理加固,將來父母的房屋倒塌,住宅基地的使用權也不存在,被父母所在的村莊的集體經濟組織回收。
另外一個例子是:女兒結婚了,戶口沒有外遷。然后女兒仍然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確認宅基地的所有權,也可以重新建造房屋,或者將其轉讓給本村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村民。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獨生子女不是父母財產的唯一繼承人,為了父母去世后,不因財產問題而發生糾紛,最好是父母可以立遺囑。由于我們國家遺產的繼續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為第二繼承人。
宅基地怎么繼承? 幾種無法繼承的情況: 1.已經辦理了分戶手續,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標準是一戶一宅。既然已經分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無法繼承。
2.已辦理分戶手續,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農村宅基地資源日益短缺。為了保護集體其他人的利益,不合格的子女不能繼承。
3.屬于非法建筑的宅基地。 未經任何批準,擅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造的房屋。這種宅基地不僅沒有得到確認,而且被村集體強制回收,無法繼承。
4.不屬于農村居民戶口。 由于特殊原因遷移戶口,在取消農業戶口之前沒有遷移戶口的孩子,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地。但是,可以繼承宅地的房子。需要注意的是,這所房子不能改建。房子自然倒塌后,村子只能集體回收宅地。
5.五保戶等特殊群體的宅基地。 由于孩子長時間不在家,老人無人撫養,最后分為五保戶,由村民撫養。這部分人去世后,他們的宅地被回收,孩子不能繼承。
6.宅基地長期閑置或房屋長期失修。 閑置時間超過兩年的宅基地,或者常年無人居住的房屋,最終導致房屋倒塌。這些宅基地將被集體收回。孩子們不能繼承它們。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積的部分。 宅基地也有使用面積規定。在這次土地確認權工作中,超過標準的部分沒有確認權,當然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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