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遺囑就一定能繼承嗎?
2021-06-15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76
有遺囑就一定能繼承嗎? 被繼承人在最后留下了遺囑,在正常情況下,繼承是圍繞著這份遺囑來繼承的,但是也會有一些特殊情況,有遺囑就一定能繼承嗎?我來給大家解答一下。現代繼承房屋繼承比較多見,下面來針對房產繼承進行一些解答。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房屋可以在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但應注意三種新情況:
(一)設立居住權的房屋不能繼承。在每個人的意識中,只要是父母的東西,父母去世后就可以繼承,但根據《民法典》,居住權應當通過合同或遺囑確立,并在確立時登記。居住權不得轉讓或繼承,居住期滿或者權利人死亡,居住權消失。繼承父母的財產時,要搞清楚房子是否有居住權。根據《民法典》,居住權不能繼承。
(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繼承人,財產可以平分,除非遺囑中明確記載財產只屬于自己。如果父母或配偶去世,留下房地產,沒有立遺囑,房地產價值XX萬,兒子、女兒等第一繼承人平分,第二繼承人無權共享該財產。
(三)注意遺囑的有效性。以前立遺囑比較復雜。立完遺囑后,需要去公證處公證。現在新的《民法典》簡化了立遺囑的方式,增加了打印遺囑和視頻遺囑。在《民法典》頒布之前,公證遺囑效力最高。現在的自制遺囑、書面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印刷遺囑、錄像遺囑都和公證一樣有效。這里有一個要點,大家一定要注意,就是除了自制和公證的遺囑,其他類型的遺囑需要兩個證人。如果用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錄像遺囑來確定房屋所有權,遺囑人和證人應該記錄自己的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否則遺囑無效,房屋不會順利轉移到自己的名下。

有遺囑就一定能繼承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條【居住權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租賃】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一條【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考適用】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本章的有關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根據法定繼承處理有遺囑的,根據遺囑繼承或遺贈處理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根據協議處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遺產分配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平等。對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予以照顧。對于已經履行主要贍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分配更多的遺產。如果有贍養能力和贍養條件的繼承人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在分配遺產時應不分或少分。如果繼承人同意,也可以不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印刷遺囑】印刷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證人在場作證。遺囑者和證人必須在遺囑的每頁簽字,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像遺囑】以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名以上證人在場作證。遺囑者和證人必須在錄像中記錄姓名和肖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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