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64
案情
張奶奶與老伴兒王先生婚后共育有5個子女,購買2套住房A房和B房(購于)。王先生去世后,2套房產沒有進行分割。2017年12月,大女兒去世,張奶奶建議對2套房進行分割。二女兒宣稱B房是自己出錢買的,只是登記在父親名下,所以應歸自己所有。多方意見不和,張奶奶找到誦盈的張星艷律師,要求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割。
方案
張律師接到這件案子后,在了解到B房是訴訟爭議焦點以后,將重心放在了B房所有權的證據上。由于房屋購買時間非常久遠,張律師及團隊往返多個部門奔波取證。在一審中,法官支持我方訴求,A房和B房屬于王先生的部分由張奶奶和4個子女,以及大外甥女共同繼承。沒想到二女兒不服,上訴至北京第一中院。在二審中,我方證據確鑿,用證據一一駁回了二女兒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結果
法官最終支持我方訴求,將屬于王先生的A房和B房部分由張奶奶和4個子女,以及大外甥女共同繼承。最終,打贏了這場曠日持久的遺產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