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至親之間因財生恨?最根本的方法90%的人都不知道(圖文)
2023-09-07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91
古語有云,清官難斷家務事。
當一大筆遺產擺在面前,兄弟姊妹之間究竟應該選擇“親兄弟明算賬”,還是“遺產誠可貴,親情價更高”呢?
01
就拿之前辦理的一個千萬遺產案來說。
當事人趙先生在找到我們時,依舊不敢相信這種親兄弟對簿公堂的事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去年年初,他接到了家人的電話說父親肺癌去世了,一聽到消息,他立馬趕了過去。
剛辦完父親的葬禮,趙先生就受到了親弟弟的威脅。弟弟稱父親的遺產全是他的,并要求趙先生和姐姐出面簽署一份放棄遺產的協議書,主動放棄父親名下所有不動產以及流動資金的繼承權。
趙先生父親名下有10套門面房和一套200平的房產,保守估計價值至少一千萬。父親的意外去世,其名下的遺產應該如何處理?
我見過太多家庭為了遺產大打出手,撕破臉皮。但是現在,你要知道,鬧沒有用,遺產都得這么分:“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這就說明遺產的分配按照有遺囑就按照遺囑繼承,如無遺囑則應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那么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
鑒于他的父親無遺囑且已離異,所以他的遺產應當由三個子女均等繼承,算下來每個人兩三百萬。
這個案子其實并沒有多復雜,最后當事人順利地繼承了父親遺產的三分之一,也就是300多萬。
如果不是父親的突然離世,這個家必是安穩喜樂的一個大家庭,富貴榮華,子女多福;
如果這個老父親在天有靈,最不愿看到的應該就是姐弟相殘,因為一筆遺產爭得腥風血雨;如果這個老父親早些年預立遺囑,也就不會有這些后患了……
可惜這個世上沒那么多如果。
02
遺產本是逝者留給親人的一種安慰,但也可能成為親人之間產生矛盾的根源。
現實生活中,因遺產繼承鬧得形同陌路的情況時有發生,親人之間為爭遺產對簿公堂的案例更不在少數。
還記得之前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小李在網上哭訴,媽媽去世了,從小疼愛他的外公不但沒有成為他的依靠,反而將他告上法庭。
小李生活在離異家庭,從小和媽媽一起生活。去年年末媽媽因病去世,留下三套房子和一些存款。
按照法律規定,配偶、父母還有子女都可以分割這份遺產。外婆比媽媽先去世,外公便成了唯一能和小李分割財產的人。
誰都沒有想到,外公卻要和外孫爭奪這份遺產。
因為媽媽生前沒有立遺囑,所以這份遺產確實需要平均分配。
經過仔細了解才知道,原來是外公的兒子,也就是這個孩子的舅舅慫恿老人去要這份遺產的。因為小李的舅舅沒有權利繼承姐姐的遺產,但是他可以繼承自己父親的財產。
這就是人性,在金錢面前就顯露出來。舅舅為了錢,看來連親情都不顧了。
03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來臨,親人之間的遺產之爭也逐漸增多,將來可能會出現更多的糾紛,與其身后家庭親情因財產糾紛而損耗殆盡,不如生前提前做好規劃,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請父母在世的時候立遺囑,指定名下所有財產,在自己死亡后由誰繼承。
值得一提的是,在自書遺囑中,以下幾點需要特別注意:
1、如果某部分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一定要在遺囑當中注明,自己處分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個人的那一部分,因為,只有屬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才能拿過來進行相應的處分;
2、立遺囑人在簽名的時候,一定要親筆簽名,不要只按個手印或者來一個簽名章,必須親筆簽名,否則會導致遺囑無效;
3、立遺囑的日期的格式一定是x年x月x日,不能是x年x月或者x月x日,否則,會導致遺囑無效;
4、盡量不要修改遺囑,如果想對內容做某部分的修改,建議大家重新寫一份遺囑;但是如果你比較懶,不愿意重新寫一份,那么在修改的時候,一定要在修改的地方注明修改了多少個字,修改的時間,之所以要寫這么清楚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將來啟動繼承的時候發生相應的糾紛。
在家庭這個大集合中,父母、配偶、子女每一個角色都肩負著各自的使命。維系和諧的家庭關系,促進成員間的友好相處,始終是不可逃避的責任。
通過遺囑繼承的方式,可以避免法定繼承可能帶來的紛爭,在守護財富的同時也守住親情。
一次坍塌,可以重建,再次摧毀,只剩嘆息。我們常說只有金錢的的世界,不會善良,但失去親情的世界,不會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