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8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22
案情簡介:
上世紀末,國內掀起了一波出國潮,許多人懷抱著對未來的美好期許,前往海外打拼。許先生和他的姐姐也是如此,不過兩人分別去往了不同的國家,也在隨后的生活中取得了不同的國籍。許先生移民a國,姐姐則與同在異鄉的姐夫結為伴侶,落戶b國。
時光悠悠,人事變遷。近年間,父母和姐姐都先后去世,沒有任何遺囑,只留下了國內的一套房子。許先生原以為房子理所當然該由自己繼承,可卻意外接到了姐夫的通知,要求繼承這套房子。
兩個人一個在a國一個在b國,卻需要在遺產所在地北京打官司,溝通極為不便。這官司要怎么打?
案件焦點:
兩位當事人均已取得外國國籍,繼承遺產適用哪國法律?姐夫是否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判決結果:
根據《民法典》規定,父母沒有留遺囑,姐姐和許先生同為法定繼承人,可以各繼承二分之一份額。隨后姐姐去世,身為配偶的姐夫有權繼承姐姐的遺產。但經過律師和法院的調解,最終姐夫放棄了主張房子份額,父母的遺產由許先生全額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解讀:
我國現行法律在涉外繼承法律適用問題上采取分割制,即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許先生父母一直居住在國內,房產也在國內,因此遺產繼承也適用中國法律。姐夫有權繼承遺產,但經過律師和法院的調解,最終放棄了主張,許先生完整繼承了父母的房子。
案件總結:
許先生和姐姐分別定居不同的國家,取得了不同的國籍。留在國內的父母去世后不久,姐姐也去世了。父母在國內有一套房產,許先生本以為房子能由自己全額繼承,但姐夫卻突然跳出來跟許先生爭奪房產。
父母沒有留遺囑,姐姐和許先生同為法定繼承人,可以各繼承二分之一份額。隨后姐姐去世,身為配偶的姐夫有權繼承姐姐的遺產。好在經過律師和法院的調解,最終姐夫放棄了主張房子份額,父母的遺產由許先生全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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