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來源:北京繼承律師網 作者:房產繼承律師 瀏覽:103
前不久,很多人都在討論“結婚不需要戶口本”了,可是我覺得更該擔心的不是子女而是父母!
因為和子女結錯婚相比,老人結錯婚后果可能更嚴重!長沙某法院的一個案子,“裸婚”老太太花光再婚配偶224萬元后,還拿出遺囑要再分遺產,這是怎么回事兒呢?
案情簡介
福爺爺在妻子離世數年后,與66歲的素奶奶相遇并決定再婚,素奶奶原本經濟條件尚可,有一定積蓄與房產,但她選擇了“裸婚”,在結婚登記前賣掉房產,并將錢財分給了自己的子女,而福爺爺并未計較,還將自己的224萬元存款交給素奶奶管理。
2021年底,福爺爺因病住院,子女查詢其銀行賬戶時發現余額所剩無幾。2023年3月28日,福爺爺在兩名合法見證人的見證下立下遺囑:婚前房產歸原配妻子所生的3個子女平均繼承,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的75%給3個子女,4月福爺爺離世后,素奶奶未執行該遺囑,而是拿出福爺爺于2020年6月訂立的遺囑,要求繼承包括房產在內的所有遺產。
最終法院認定應以福爺爺所立的最后一份遺囑為準,福爺爺的撫恤金與喪葬費應依遺囑歸子女享有。福爺爺房產歸其三個子女共同所有(各得三分之一),素奶奶支付每個子女30萬元。
案件解讀
1.立遺囑人生前立有多份遺囑,應以哪份為準?
本案中,福爺爺在離世前訂立有兩份遺囑,其中一份是福爺爺生前于2020年6月21日訂立的遺囑,另一份遺囑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兩份遺囑時間不同,內容也不同,所以法院認定最后一份遺囑有效。
在《民法典》實施前,只有公證遺囑效力最強,但隨著時代的發展,《民法典》實施后規定,不管是之前的遺囑是否經過公證,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撤銷先前的遺囑,重新分配。
2.素奶奶“花”掉的224萬元該如何處理?
所謂遺產,就是被繼承人去世時留下的財產。福爺爺給素奶奶的224萬在去世的時候也所剩無幾,表面看遺產是不存在的,但是法院調查后認為福爺爺和素奶奶的共同生活花銷大概有70萬,剩下的錢應該屬于遺產,需要拿出來分配。
律師解讀:
黃昏戀,本應是老年人在晚年相互陪伴、溫暖彼此的美好選擇,但其中涉及的財產問題卻繁瑣復雜。想給各位三點建議:
1. 老年人在再婚時,需要更加謹慎地處理財產關系;婚前或者婚內一定要明確財產的歸屬和管理方式,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財產公證。
2. 老年人要重視遺囑的訂立,及時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一定要趁頭腦清醒時寫好遺囑,免得未來身故后子女和再婚老伴發生財產糾紛。
3. 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也至關重要。子女應該關心父母的晚年生活和情感需求,同時也要關注家庭財產的狀況,適時提供合理的建議和幫助。
最后想說,老年人再婚需要各種保障,要提前規劃好自己的財產,要提前立好遺囑,而且要讓親人心中有數?;橐鲂枰斏鬟M入,也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經營,不要偏聽偏信,有自己的辨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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